《重庆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9月22日,上游新闻记者从贯彻落实该条例的工作座谈会上获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已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清单。
\n座谈会现场。
\n座谈会现场,有关市级部门和单位人员结合各自工作领域特点,晒出推动条例从“纸上”落到“地上”的新路径。条例将重庆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意味着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不再是“选择题”,而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必答题”,彰显出重庆在构建全民行动生态治理新格局上的决心与创新。
\n重庆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三级调研员刘微表示,全市林业系统将从“责任落实、创新实践、协同联动”三个维度推进宣传工作。具体包括通过政策解读、示范单位建设和主题宣传活动压实基层责任;开发数字化工具,开展沉浸式体验活动,推广生态文化作品,实现宣传模式创新;与教育、社区及执法部门联动,扩大公众参与面。她还建议建立跨部门资源整合平台、完善激励机制并深化省际合作,如联合川黔等地共同开展“长江生态文化带”宣传合作,向国际社会展示重庆的生态保护成果。
\n“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有了法治保障。”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教授徐以祥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该条例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更以地方法规形式实现了从“政府主导”到“社会协同”的转变,将生态文明建设从业务层面提升至文化建设和文明传承的高度。这部专项立法有助于构建贯穿各行业、各领域的宣传教育体系,真正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
\n记者了解到,这部采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策略的条例共5章34条,注重实效和重庆特色。它明确构建政府、部门、社会三级责任体系,细化家庭、学校、社区、行业协会等各类主体的教育职责;鼓励公共场所及网络平台开展生态宣传,推动在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活动;支持生态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建设13类教育阵地,并将宣传工作纳入环保督察和精神文明评选体系,切实增强制度刚性。
\n与会单位纷纷表示,将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阵地建设等多种形式推动条例落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n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芹现场表示,接下来将加强组织领导和跨部门协同,动员企业、社区、学校、家庭共同行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真正落地生根。教育部门将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生态环境部门将督促企业履行教育责任,社会工作部门则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参与。
\n《条例》明确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据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已将条例重点任务纳入今年10月至11月对16个区县开展的环保督察之中,将依法依规督察,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n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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